涉外婚姻 我的朋友,分居了5年,孩子自己抚养,男方也没有给抚养费,法院已经公告了5年,为什么还叫公告,
2010-11-26 16:00 WSS9422(山东-潍坊)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1-26 16:31
你好!涉外的公告比普通公告要长些,但不会是5年,公告一般会有两次,一次是传票的公告,缺席判决后,判决书还要公告送达一次,共两次。
2 徐振才律师 2010-11-27 08:35
详情可电话联系或面谈。
3 110网律师 2010-11-27 22:23
建议带详细材料与律师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