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有精神病,女方想办理? 男方婚前就有精神病,婚后经治治疗仍无法要治,每年都复发,影响夫妻正常生活,婚后有一子,对孩子的身心健康也很不利,这种男方婚前隐瞒精神病史,给 女方造成的身心的伤害谁来负责。如果要离婚,法律上对子女和财产上怎么处理。
2010-11-26 12:00 DNB6398(河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11-26 12:24
有精神病久治不愈的可以起诉离婚。
2 孙新律师 2010-11-26 12:32
夫妻财产平分,子女按照跟谁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来决定抚养问题。
3 2010-11-26 14:53
你好,婚前隐瞒,婚后经治不愈的,可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