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双方针对一套二手房,协商好价格,向房管局申报价格时,房管局认为其申报价格过低,要求评估,合法吗? 买卖双方针对一套二手房,协商好价格,向房管局申报价格时,房管局认为其申报价格过低,要求评估,合法吗?
2014-08-04 21:11 网友(贵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4年08月04日 21时19分
合法。二手房交易价格的多少与所缴纳的税费是相关的,买卖双方当事人为了少缴税费往往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报其成交价格时低报、少报,房地产管理部门如果认为该价格明显低于房地产价值,交易双方又不愿意调整的,就会委托具有一定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对交易的二手房进行评估,并以评估的价格作为缴纳税费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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