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前财产的界定?是否有必要公证 请问律师,我未婚,由父母出资给我购置了一套房产,全款已付,合同是以我的名字签订,网上也进行过备案,为个人所有。契税也已经缴纳。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房产证取得的日期是在婚后的话,该房产被认定为婚前的财产是否会存在异议?如果我结婚是开发商未予办理房产证,是否需要去进行公证处理呢?盼望解答。
2010-11-26 10:04 suibia……(安徽-淮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电话:1 2010年11月27日 13时10分
理论上这属于你的婚前从财产,实践中通常是看购房合同日期以及付款日期确定,可以选择签订婚前财产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