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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1下,我老婆起诉我离婚,理由是:夫妻之间吵架伤害到了女方,导致感情破裂,限制自由
你好,我想问1下,我老婆起诉我离婚,理由是:夫妻之间吵架伤害到了女方,导致感情破裂,限制自由 你好,我想问1下,我老婆起诉我离婚,理由是:夫妻之间吵架伤害到了女方,导致感情破裂,限制自由。这个在理由是否成立?但是起诉的理由并不完全真实,
在请问1下:如果有事不在家传票可以拒绝接收吗?
还有,上次开庭调解上月23号,因为法庭人员有事没开庭,让我老婆请的律师调解的,现在20号又要开庭,传票我可以拒接吗?
谢谢!
2014-08-04 19:10 短信用户()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4-08-04 19:31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2 110网律师  2014-08-04 19:47
你好:积极应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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