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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办理非正常死亡案件工作规定
北京办理非正常死亡案件工作规定 我朋友在北京工作时突然死亡由分局治安处处理,未经家属同意就由厂里代领了死亡鉴定并当天由公安分局出具火化证明于当天火化,我想问一下北京公安局对非正常死亡的有关规定
2009-03-17 18:03 308559……(北京-丰台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3-17 18:22
建议直接到公安机关查询。
2 110网律师  2009-03-17 18:03
咨询当地律师
3 孙新律师  2009-03-17 19:03
对非正常死亡的,应立案侦查。
4 孙新律师  2009-03-18 11:52
公安机关支出居死亡证明,不会出具火化证明。
5 祝永根律师  2009-03-19 20:46
你好!
这样做是违反相关的规定的!未经家属同意不得火化的!
北京律师祝永根
电话:13141427548
QQ:422829278
6 赵江涛律师  2009-03-20 14:08
未经家属同意不得火化
7 刘泽华律师  2009-03-27 13:27
工作是突然死亡应视为工伤,公安机关查明不属于刑事案件,即可建议按工伤处理,未经死者家属签字同意不得火化.公安机关及厂方的行为明显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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