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贷款。担保人问题 我妈背着家里人,和一个朋友给人家担保了三万块钱。私人贷款。现在贷款人跑路了。放贷人已经法院起诉我妈妈,欠条上面也没写担保人所承担责任,去年元旦是还款日期,结果贷款人跑路。中间放贷人收过利息,我想问这钱必须我家和那个担保人一起还吗?如果那个担保人不还,会不会法院冻结我家财产?或者强制实行?这事还有一线生机吗?妈妈也就是心好,给别人担保,现在却出现这事,请问怎么办?
2014-08-02 11:33 131452……(江苏-徐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曾逊律师 2014-08-02 11:38
你妈承担连带责任。
2 110网律师 2014-08-02 11:44
你好 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3 葛涛律师 2014-08-02 11:46
您好:
建议审查担保期限,超过担保期限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18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第19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26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建议审查担保期限,超过担保期限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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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18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第19条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26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