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事故 一个月前我被一辆小车给撞了,脚踝骨折,对方全责,现在仍在医院进行治疗,目前恢复良好,由于当时手术时脚内上有钢钉,医生说要在半年后才能进行手术取出,现在可以出院休养,但是要两个月左右才能落地走路,请问一下我们能否出院,后期治疗有没有什么影响,因为对方现在一直不给予露面解决医疗费用,一直由我垫付,出院对以后打官司有什么影响,对方会不会支付相关的费用,谢谢!
2010-11-25 14:38 雨凌(浙江-绍兴)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0年11月26日 06时55分
属于交通人身损害赔偿的,先申请伤残认定,根据鉴定结果和受伤者收入水平及个人等因素,才能确定具体赔偿项目和数额,而后再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