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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工地受伤赔付问题
关于建筑工地受伤赔付问题 我家亲戚在建筑工地打工,3天前不慎从脚手架跌落,现在在医院重症监护室,说颅内出血60ml,至今未脱离危险,建筑工地已垫付医药费用,我想问下,相关赔付问题,比如这个医药费还要我们来承担吗?施工方和包工头是否应赔付我们相关营养费及误工费,我感觉他们话里话外试图撇清责任,请问我们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谢谢
2010-11-25 13:06 killy(陕西)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电话:13891879542  2010年11月25日 13时46分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申请认定工伤,鉴定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施工方没有给你亲戚缴纳工伤保险,所有工伤赔偿,全部由施工方承担。施工方拒绝承担的,你们可以向辖区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在一年之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2,在一月之内施工方不申请的,一月之后一年之内你亲戚及其近亲属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切记: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只有一年;
    3,所有开支包括医药费,都有施工方承担,你们无需承担任何费用;不是他们想撇清就能撇的清的;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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