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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妈被人推到砖坑里,造成轻伤一级,对方说是我妈自己摔到的,拒不承认!
我妈妈被人推到砖坑里,造成轻伤一级,对方说是我妈自己摔到的,拒不承认! 因为我家与幼儿园相领,幼儿园要起墙装门。我妈觉得他装门太吵,而且不安全,希望他把门装远一点,并且跟物业协调好了。但是,幼儿园园长丈夫不同意,跟我妈发生争执,后把我妈推倒在堆满了砖砖坑里,造成我妈右手粉碎性骨折,当时除了做事的工人,我爸爸也在窗户里看到了他推我妈妈。可是,那人到派出所后拒不承认他推了人,反而说是我妈先打了他。现在做事的工人怕惹事都不愿出来做证,我爸的证供有效吗?我妈经司法鉴定是轻伤一级,请问这样的情况派出所能立案吗?
2014-07-31 17:05 happyz……(江西-南昌市)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7-31 17:18
这是可以报警处理的
2 张  静律师  2014-07-31 17:11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3 孙新律师  2014-07-31 17:12
伤害结果看来没问题,致伤人需公安机关利用侦察手段侦破,报案,请求侦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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