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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房买卖纠纷
回迁房买卖纠纷 09年我们村拆迁,有回迁房500多平米,将其中的100平米卖出去了,签有买卖协议。买方已支付80%的购房款其余20%拿钥匙时付清。旧房是继承我父亲的,后宅基地使用证改成我的名字,改名字时我已结婚。请问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吗?现回迁证上也是我的名字。签协议时是我母亲签的,收房款时是我签的收条,我妻子不知情。请问买卖协议是否有效?协议中对双方违约没有具体规定。现在房子还没入住。现在我老婆知道了不同意卖房让要回来。请问是否能要回来,违约了会有哪些赔偿?急!急!急!急!在线等    谢谢!谢谢!谢谢!
2014-07-30 16:14 烦心事问问(山西-太原)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7-30 16:18
这是可以收集证据诉讼解决的
2 孙新律师  2014-07-30 23:35
看协议内容约定
3 孙新律师  2014-08-05 14:30
属于个人婚前财产,不能要回来,协议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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