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工伤赔偿法律咨询
工伤赔偿方面相关问题
工伤赔偿方面相关问题 各位律师朋友,大家好!
我于2008年12月31日出差发生车祸,后被成都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2009年12月,通过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鉴定为7级伤残。2010年7月,取出了体内钢针,随后向单位要求解决。因为我们当时在达州市出差,车上有3个人(含我本人)是在成都社保局缴纳的社保,另外两个在达州社保局缴纳。在成都购买社保的三人早已治疗完毕,达州的2位同事还在治疗中。单位对我提出解决的回答是:1、社保局需要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调解书一直没有拿下来。2、还有2位同事在治疗中,等一起解决。3、车辆保险公司要等所有人治疗结束后才解决。现在马上就2年了,单位这种说话对吗?我应该怎么办呢?
另外,我每个月的收入是工资1400元+补助600元,解决是按照什么基数计算赔偿额度?(是我的工资还是成都市哪一年的职工平均收入?)
各位律师朋友,我已经没有方向了,希望你能给我一个相对完整的回复,非常感谢您们!
2010-11-24 19:54 xiexin……(四川-成都)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都燕果律师  电话:13980616860  2010年11月26日 21时11分
建议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以免不必要的损失。
2 喻远军律师  2010-11-25 05:49
可以委托律师进行介入。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