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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人集资房过户问题
关于个人集资房过户问题 这栋集资房是是由老师一起合钱建的,一共七层,都取得了《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这两个证上面都写了他们六个人的名字,现在我妈妈想买他们的第七层,这层的所有人也同意了,但是在办理过户的时候,规划局说不能将《建设规划许可证》上的原本第七层楼所有权人的名字改为我妈妈的名字,政策不允许,改不了,如果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改为我妈妈的名字,但《建设规划许可证》不能改,那怎么办呢?这层楼的所有权属于我妈妈吗?或者还有什么方法可以使这层楼过户给我妈妈吗?可以去公证处公证吗?
2014-07-29 11:49 a86579……(广东-湛江)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许传中律师  2014-07-29 11:52
你好,撤销合同,退钱。
2 110网律师  2014-07-29 13:12
可以签订永久管理使用委托书,这样取得房屋的实际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可以电话咨询
3 孙新律师  2014-07-29 14:15
你好,建议退费,不然风险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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