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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所在地征收,补偿款已分,现在我还可以去要吗?
户口所在地征收,补偿款已分,现在我还可以去要吗? 我的户口所在地是2012年征收的,但当时我没分到任何补偿款。当时组长给我的理由是我是外嫁女,现在安置房屋了出来了,说是有60平的安置房屋购买 名额,但是买 的话也要不少钱的。现在还可以去要补偿款吗?
2014-07-28 11:28 阳小米(湖南-长沙)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4-07-28 13:03
您好!
只能说你的人头分额钱被当地村领导贪污了!
可以要回来的!
政府征收程序是否合法?值得质疑!
涉及到土地征收的话,需要经过省级以上部门批准.
土地征收补偿,应当由当地的征收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土地征收补偿一般包括:地上附着物补偿以及土地补偿。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由于存在巨大利益的,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留,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斗争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
根据我们专业拆迁征收律师多年的经验,一般村民主动斗争会比没斗争获得补偿更多,甚至翻番。
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详情可来电来访。
2 孙新律师  2014-07-28 11:35
你好,要要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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