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前债务,离婚后如何分滩 婚后男方车祸住院,但因费用不够,女方向她父母借4万元住院(无任何借据),一年后离婚。该帐务应怎么分滩?
2014-07-28 10:20 richly(广东-深圳)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7-28 10:55
这是共同财产的
2 110网律师 2014-07-28 10:22
证明该款项确实用于治疗,应认定为共同债务。
3 110网律师 2014-07-28 10:26
债务共同承担。
4 胡爱军律师 2014-07-28 10:27
属于共同债务共同偿还
5 孙新律师 2014-07-28 10:57
你好,债务共同承担。如有不解,请及时追问。
6 赖贺明律师 2014-07-28 11:01
共同承担
7 张勇律师 2014-07-28 17:58
1,该债务应是夫妻婚后共同债务,应由夫妻二人共同偿还。
2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2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所谓“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为共同生活、履行抚养、赡养义务、为生产经营等的需要而负的债务。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