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生意纠纷 2013年10月份本人与合伙人合资开了一家手机店,开店前双方私底下订下一份合同,上面写清楚赚钱或者亏本都是一人一半,也写了合伙五年!一直开到本月20号,因为口角问题,合伙人说要把店铺卖掉,我就跟他说我不愿意把店铺卖掉,我也跟他说,你想卖掉店铺,我不会再拿钱出来拿货,然后合伙人就把我当天应得的分红私自暂扣了不给我,他说我给钱拿货,他就给回剩下的分红我,就是这样双方都没有开店,也解雇了员工们,过了两天我就给电话叫他拿回我的一半分红,结果他在我的分红里面拿了钱去拿货,然后给回剩余的给我,几天没开店,今天中午我回店里一看已经解雇了的员工们在上班,合伙人在店里,我就看一下这几天的账目,跟我合伙人说拿回这几天的分红(因为由一开始合伙开店的第一天开始都是每天结算一次分红)但合伙人说这几天分红的钱不给我,一下子又说暂时不给我,那我该怎么维护我的利益?对方这样算触犯法律吗?如果起诉他的话,该以什么起诉他?
2014-07-26 22:57 sky陈生(广东-江门)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4-07-26 23:05
答:对企业账目进行清算,根据结果分红,或者承担债务。必要时,可以协商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