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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命
救命 我的借条是这样的…某某借3万给某某,利息为两分。借款时间为2002年1月1日。我想问问那我可以拿回多少利息?应该我利息没有注明是月还是年,还是他还钱只要还两分就行?
2010-11-24 03:26 AAQ7603(广东-深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张勇律师  电话:13418954058  2010-11-24 09:18
1,若没有规定还款期限,时效可能还没有过,若过了时效,则无法要回。
2,利息不能超过同期银行贷款4倍。
2 王金龙律师  2010-11-24 10:52
同意楼上所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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