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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口头辞退,现有让上班,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被口头辞退,现有让上班,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我是07年11月入职,在单位工作三年劳动合同从08年1月1日签订的,并且一年一签,10年签订合同终止日期是12月31日,11月16日单位提出口头辞退,17日工作交接,因为我依据申请补偿N+1倍的工资的问题,单位领导到劳动局咨询后,以工作交接没完成,接受工作人工作不熟练为由,让我继续工作,请问我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帮忙,拜谢!                          补充:我是被口头辞退的,单位不给出示辞退通知,请问劳动仲裁部门可以接受吗?
2010-11-23 21:30 Frr1858(天津)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0-11-23 23:14
属于没有解除合同。
2 任爱卿律师  2010-11-23 23:51
你继续上班就可以了,没有解除合同就没有补偿!!
3 孙新律师  2010-11-24 12:02
应该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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