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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
债务追讨 有个人向我借钱,合同写了是2014月7月13号前还清的,如果借款人拖延一天还款都要按照未还款的5%当作违约金赔偿,
问题1:现在我要怎么做才能拿回我借给他的钱呢?
问题2:合同写的这5%的违约金,合理合法吗?
问题3:如果法院判他要还本金+银行的利息给我,但是他没钱还,那怎么办呢?
2014-07-24 16:30 chengy……(广东-汕头)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7-24 16:35
这是可以诉讼解决的
2 邹连香律师  2014-07-24 16:33
你好,直接到法院起诉即可。
3 孙新律师  2014-07-24 16:44
直接起诉解决。
4 凌征虎律师  2014-07-24 16:50
可以代理处理。
5 孙新律师  2014-07-24 16:54
你好,直接诉讼解决
6 110网律师  2014-07-24 18:50
按照约定主张利息及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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