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属于家庭暴力吗? 你好。我和丈夫发生争执,他侮辱我是“鸡”,我气愤下打了他一巴掌,我自认为打得不重,但他牙齿不好,可能他的感觉很重。他立即回打我十几拳,都打在头上,打得很重。他报警110,警察来做了记录,让我们去验伤后自己处理。我去医院看了,头部多处有外伤,嘴唇破了。他的情况不太清楚,好象也有点出血,说一颗牙齿有点松。我想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和他哪一方属于家庭暴力?如果离婚,是否应就此进行补偿?
2010-11-23 14:26 陈卓庆(浙江-杭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11月23日 18时44分
根据你的描述,你丈夫的行为可以认定为家庭暴力。
可以以此为离婚的依据之一。
如果有损失,可以要求赔偿。
可以以此为离婚的依据之一。
如果有损失,可以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