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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三年,孩子女两岁半分居一年。孩子一直由女方抚养
结婚三年,孩子女两岁半分居一年。孩子一直由女方抚养 分居期间包括孩子生病,男方一分钱生活费都没给过。其间还骗女方回老家协议离婚,男方却不露面(孩子看病单据,回家车票都有)。男方却倒打一耙起诉离婚,说女方不让看孩子,说女方的种种不好,但只字不提孩子的抚养权。女方父母给法院的回执书上写的女方不要孩子的抚养权。请问孩子会判给谁,分居期间的生活费男方是否应该支付?
2014-07-21 19:00 给我一片空间(山东-德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4-07-21 19:38
判给女方机会大。
2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4-07-21 23:38
你好,如果双方都不要孩子,法院会根据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原则判决归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
3 张勇律师  2014-07-21 19:36
应该予以支付,及时应诉提交答辩状和证据,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4 110网律师  2014-07-21 19:40
你好,应该予以支付,及时应诉提交答辩状和证据,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5 孙新律师  2014-07-21 19:43
你好,判给女方机会大。希望能解决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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