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这样扣车合法吗? 7月10日我驾驶一辆轿车,遇红绿灯后,左转弯刚起步,一妇女骑电动车闯人行道红灯与我发生擦挂。后该妇女称头疼,我打120将其送入医院,经医院检查(脑部ct 心电图 B超等)身体无任何损失,甚至皮外伤都没有。随后到交警队处理,该妇女要我支付3000元,我不同意。交警队在事发当日将车辆和行驶证驾驶证扣留,并没有出具任何相关手续。3天后我去交警队要求提车并处理该事故。交警任不放车,并且和对方没有达成协议。我想问:交警这样扣车合法吗?车辆要扣多长时间才能返还?(车辆被扣在停车场,停车费用高昂)对于这次事故交警是否应当给我出具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多长时间内给我出具?该妇女要求我支付的钱我该给吗?
2014-07-21 16:47 熊娇娇(陕西-汉中)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2014-07-21 16:51
交警扣车合理、合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押与事故有关的物品,并开具扣押物品清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被扣押物品的持有人,一份附卷。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
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7-21 17:05
您好,1.扣车合法。
2.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本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