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纠纷,应该赔偿多钱? 我是河北沧州的,老婆于2014年1月15日发生工伤,伤残鉴定是6月28日下来的 ,是10级伤残,3个月的停工留薪期。她本人月工资2000元,在本地住了10天院,老板拿的医药费,鉴定费是我自己拿的。请问如果辞职不在原单位继续工作的话,按照法律应该能拿到多钱?老板不愿协商,是不是该申请劳动仲裁了?
2014-07-21 15:53 aijiar……(河北-沧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陈亮律师 2014-07-21 15:56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我的补充: 2014-07-21 15:58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
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 张书正律师 2014-07-21 15:58
要看当地标准
3 刘杰律师 2014-07-21 16:26
根据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及本人工资结合伤残计算。
4 孙新律师 2014-07-21 16:32
你好,要看当地标准。如有不解,请及时追问。
5 孙新律师 2014-07-22 11:01
老板不愿协商,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具体赔偿数额要看你的具体损失,可以到所咨询 我的补充: 2014-07-22 11:10
7万元左右,具体数额要计算,如果是非法用工可能就不是这个数,还要看受伤人员的年龄等相关因素确定具体的数额
6 孙新律师 2014-07-25 15:23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十级伤残的赔偿数额大约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62528元+其他(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用等)
十级伤残的赔偿数额大约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62528元+其他(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