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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问题
房屋租赁问题 我是房东甲方,承租我房子的乙方,与我签了一年的合同,未到一年搬出,也未和我提前打招呼就搬走了,是小区物业打电话告诉我的,问我是否可以叫他们搬东西,他才顺便用物业的电话要求我退还剩余一个月的租金500元,我未同意,可他的水电钱未按时缴纳,我问了物业说430元,因为毛坯房签合同时,他和我软磨硬泡说也没什么就不要押金了,所以我就没要,因此现在也没办法和他要水电钱。在签合同时他和我想多签几年的合同,我说我儿子结婚要用,实际我当时是托词,不想签那么多年,现在他就以我想装修为名提前搬走叫我退还租金,还不提前打招呼。他说那就用水电钱抵吧,我要是打官司能胜吗?
2010-11-23 09:58 女士1233……(河北-廊坊)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11-23 11:11
您好,对方没有到期及解除合同属于违约,胜诉的几率较大。详细咨询可以来电
2 110网律师  2010-11-23 17:00
向你这种情况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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