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如下谢谢回答。 我们总公司底下有很多分公司,今天财务总监让从其中一个公司里拿出一大笔钱先转到我的私人卡里,再让我把钱转给我们的财务总监。我问了出纳,他说是因为财务总监不能直接从那个子公司里转出来钱,会涉及挪用公款等问题,我的顶头领导也说只是拿出那部分钱还是给公司用,好像是老板要用钱。也不能找和那个公司有关的人来转钱,还的找个靠己的人才行,才找了我。还说他们身下也有好几笔这样的费用。我有点不放心,不太懂我这样做了以后对我个人而言会有什么风险吗?谢谢。
2014-07-21 11:17 百小薇(辽宁-大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7-21 11:23
建议找专业人员的
2 110网律师 2014-07-21 17:02
还是有潜在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