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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司的不负责任,让养老保险带来了烦恼!
因公司的不负责任,让养老保险带来了烦恼! 2008年4月-2009年8月的养老保险单位钱扣了,实际上没有交去. 人力资源部门回应给予从2010年延续缴纳相应年限养老金,但 我仍然有几个问题不明白,想高人指教。谢谢!1、请问中途空缺年份的养老金是需要我自己补缴吗?2、其间的滞纳金与相关利息需要谁承担?3、我还会受到哪些影响?4、现在又找到了新的工作,单位也要缴养老保险,会产生哪方面的冲突?
2010-11-22 23:46 bxf3883(辽宁-沈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2010-11-23 16:59
1 应由公司补缴。不明白你们人力资源的解释是什么意思, 新单位 应该给你缴纳社保的, 不需要原公司延续缴纳。
2 应要求公司补缴即可。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原单位补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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