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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做了财产公证,婚后一方出钱买房只写一方的名字,请问这个是共同财产吗?
婚前做了财产公证,婚后一方出钱买房只写一方的名字,请问这个是共同财产吗? 在结婚之前男方就做了婚前协议,协议上写明在婚前男方的房产和股票存折等都是属于男方的,在婚后如果离婚女方无法分割,在婚后男方又一个人出钱买了房子,然后又只写男方的名字,请问这个属于共同财产吗?
2014-07-19 21:10 夏秋雨(香港-香港)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4-07-19 21:29
答:婚后房子是男方自己购买的话,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主张平均分割。
2 陈晓云律师  2014-07-19 21:33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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