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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证件怎么处理
离婚时,证件怎么处理 被告将我的毕业证书和工作证件拿走,离婚诉求中我写明要求被告将其当庭还我,可法院在离婚判决结论中没有提及,法院是否存在错误?原告诉求依法是否必须做出结论?我可否到公安机关报案,告被告非法占有个人私有财产?或者还有什么途径要回证件?
2014-07-19 07:12 lujial……(四川-广元)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4-07-19 07:27
建议诉讼解决
2 黎炜律师  电话:13629014773  2014-07-19 11:23
你可以起诉对方归还。
3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4-07-19 14:48
您好,可以另案起诉解决。
4 龙成律师  2014-07-19 07:31
证件不影响,
5 刘杰律师  2014-07-19 07:52
可以报案处理,或到相关部门补办。
6 110网律师  2014-07-19 08:57
你好,毕业证书和工作证件属于个人物品,应当归你,你诉请了,应当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控制了你的上述物品,法院应当在判决书中对以上物品的归属作明确的判决。法院对此项未判决属于漏判,对于该项请求可以上诉。
7 110网律师  2014-07-19 10:04
可以要求依法退还,如有需要可以来电或者当面咨询详细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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