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财产分割书面协议 婚后于2003年,先生父母全额出资购买房子,房产证只有我刚刚过世的公公和我先生的名字。购买时没有明确说明是赠与我先生。最近我婆婆强迫我给我先生办国外身份,但是同时劝我这次回去后留在娘家发展,我先生留在内地,说儿子有机会他再过来找我。基于对婆家的认识,我怕先生他拿到身份后遗弃我,房产证一直被婆婆藏着,无法公证也无法加名字。于是我先生和我签订了协议,解释承认自己婚后父母出资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并且如果他在办理身份后做出破坏婚姻的事,他房子权利将归我,以及房子一切生产收益的一半也归我。请问这个协议是否有法律保护?
2014-07-18 23:32 yvehon……(江苏-南京)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年07月18日 23时44分
这个房产证原所有人是你公公和先生,现在公公去世了,属于他的一部分,由婆婆和儿子继承,所以你先生应该没权单独处理这个房子的,虽然你先生给你写了协议,但毕竟只是一个共有人的说明,证明力不够,除非你婆婆也认可这事,不然后面出了纠纷,你婆婆不承认这个协议,你只靠着个协议,很难证明你公公确实将房子赠与给你们夫妻。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4-07-18 23:45
可以做婚后财产约定。
3 张笑云律师 2014-07-19 04:37
你好,可以认定为有效,建议做公证。
4 曾金峰律师 2014-07-19 09:36
该房产有一部分属于夫妻共有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