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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法院查封这套房屋合理吗
请问法院查封这套房屋合理吗 一对夫妻是2007年元月办理离婚手续的,离婚协议上注明两套房子,一套按揭的给女方(因为是按揭的,以为不能过户,所以房产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还有一套拆迁分配的给男方,一辆大众帕沙特也属于男方,债务也是由男方承担,男方承诺给女方10万元人民币作为离婚补偿,两个孩子的教育费、抚养费、男方母亲等的赡养费都由男方承担。男方2007年11月起去向不明。男方去向不明后,承诺给女方的离婚补偿,子女的教育费用等男方都没有兑现,房子的按揭每月3000多元一直是女方在付直到现在,而现在法院要查封那套当初离婚时给女方的房屋,请问这合理吗?
2010-11-22 15:00 pwq71(浙江-宁波)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0-11-23 07:05
你可以提出执行异议.
2 游飞保律师  2010-11-22 19:30
那套房子名下还属于男方,那涉及到相关诉讼,法院查封并无不妥,你要向法院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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