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合理吗? 我的孩子今年13周岁,于11月3日在学校与邻校的同学发生冲突,后来我的孩子和他的同学一起将对方打了一顿,经医院检查左手腕关节有一点点离缝,并无大碍,后背有烟烫伤,也无大碍,医生说不用打针,吃点药就可以了。后来对方去做了鉴定,说是x级伤残,还说光鉴定费就1000元。请问这样的情况够伤残鉴定标准吗??收费有这么高吗?对方要4000元钱合理吗??急!!!
2010-11-21 23:00 bbQ6792(山东-济宁)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胡秀寒律师 2010-11-23 12:43
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你可以重新申请鉴定,一般都这么多钱,关键看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