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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建设国道占用农民耕地赔偿的相关内容
关于国家建设国道占用农民耕地赔偿的相关内容 你好,我是湖北红安县的,现在我这里政府建设g346国道,占用我们的耕地,但是赔偿的根据没有,而且我家旁边的,赔偿的费用跟我们不一样,我想请交一下,我该怎么办
2014-07-15 21:28 lzl199……(湖北-黄冈)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4-07-16 09:59
您好!
政府征收程序是否合法?值得质疑!
涉及到土地征收的话,需要经过省级以上部门批准.
土地征收补偿,应当由当地的征收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土地征收补偿一般包括:地上附着物补偿以及土地补偿。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由于存在巨大利益的,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留,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斗争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
根据我们专业拆迁征收律师多年的经验,一般村民主动斗争会比没斗争获得补偿更多,甚至翻番。
征收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
详情可来电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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