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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前一方为他人做担保,离婚后是否算做共同债务?
离婚前一方为他人做担保,离婚后是否算做共同债务? 前夫在离婚前为他人借款做担保,结果债务人未还,致使前夫被人起诉至法院,需要对担保的债权人偿还,但是我们已经离婚了,这算作共同债务吗
2014-07-14 18:28 dml197……(山东-潍坊)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李大胜律师  电话:18061380723  2014-07-14 18:40
如果被债务人起诉你,你可以抗辩。理由是:他给别人担保我不知情,我们已经离婚。
离婚了,这种情况下追加你也很难,不作为共同债务。
2 陈亮律师  2014-07-14 18:33
不算共同债务。属于你前夫个人个人债务。
3 刘杰律师  2014-07-14 18:42
看债务是因何而起,若因家庭生活所需则为共同债务。
4 110网律师  2014-07-14 19:36
你好,如果被债务人起诉你,你可以抗辩。理由是:他给别人担保我不知情,我们已经离婚。
离婚了,这种情况下追加你也很难,不作为共同债务。
5 110网律师  2014-07-14 20:16
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你知晓该担保,则有被认定为共同债务的风险
6 高延昌律师  2014-07-15 06:04
如果你不能提供证据证明,该债务是前夫的个人债务,就认定共同债务
7 110网律师  2014-07-15 09:37
对方可能会起诉你,但是你可以抗辩,借款并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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