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附带刑事案件的追偿问题 11年底我在信阳被一同事弄伤,后在浉河区开庭审理。我赢得了官司,对方判刑且需赔偿我经济损失。后浉河区执行局去执行(对方家为驻马店),发现对方家有门面商品房二层楼共八间(其已故父亲的名字,对方母亲尚在,还有姐妹2个),三间平房商品房(小产权没有房产证),至今我们一分钱没有拿到,执行局说不好执行。我想问下各位律师,这种情况我们难道真的束手无策吗?毕竟对方每月依然有很高的租金收入啊?
2014-07-13 10:24 迷失的风-冯……(河南-驻马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7-13 10:27
这是可以先收集证据的
2 张书正律师 2014-07-13 12:50
向上级法院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