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在给病人做输卵管异位妊娠切除术中割破膀胱 律师您好!我爱人前几天在我当地医院做了右侧输卵管切除术,正常手术时间是40分钟到一个半小时最长时间!但是手术共经历了两个半小时!手术结束后医生告诉我:"因为我爱人五年前做过剖宫产手术,开腹时因为腹膜粘连比较严重,将膀胱割开了1条1厘米的口后,台上请泌尿科大夫台上会诊为患者缝合的。缝合后不会对膀胱造成影响!" 现在患者正在休养中,我在爱人手术之前签过术前拟定书,拟定书里包括了膀胱的副损伤.我想问一下这件事属不属于医疗事故?医院有无过错?膀胱的医疗费应该谁拿? 谢谢您!!!
2010-11-21 00:23 suiqin……(黑龙江-绥化)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祝永根律师 2010-12-04 13:36
你好!
医院是有责任的,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以明确医院的责任!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医院是有责任的,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或司法鉴定以明确医院的责任!双方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