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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害,求咨询
轻伤害,求咨询 事情经过:我是一名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刚参加工作不久,就在离开家的前一天因为参加一个同学聚会,在KTV因为口角将一人打成轻伤害,整个过程我都在场,但我没动手,最后涉及到赔偿,因为我没动手我不想赔偿,后来经公了我这些同学其中就有人说我动手了,当时有七个人在场,目前一个人在逃,四个的口供里面有两个人说我在这过程中打了一拳,前段时间我回老家到当地派出所录的口供,在我的口供中,我一直在拉架没有承认动手打人,还有医院鉴定是轻伤害,鉴定腿部有刀伤,但警方取证的时候没有见到刀,我们所有人的口供里面都提到没有人动刀,有可能是酒瓶子扎到,因为有人指认我成了嫌疑人就办了取保候审。
咨询:目前阶段我该怎么样处理这件事情,还有后果会不会影响到我的工作,因为家里是农村的,从农村走出来不容易,会不会因为这件事情影响我以后的路。
2010-11-20 22:46 sfk470……(安徽-合肥)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王海波律师  电话:13013075727  2010-11-21 09:35
根据你的陈述,涉嫌共同犯罪。建议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
2 110网律师  2010-11-20 22:50
如果你确实没有打人,就应当实事求是的据理以争。建议委托律师介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 刘勋律师  2010-11-21 14:12
涉嫌共同犯罪,积极争取自己的权益。
4 程东林律师  2010-11-21 14:42
建议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争取从轻、减轻处罚。
5 110网律师  2010-11-21 14:43
事实求是的向公安机关反映问题,对方构成轻伤,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通俗的说,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就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另外,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属于自诉案件,自诉案件主要还是鼓励和解,所以原告只要自愿撤诉被告就不必负法律责任,在实践中,如果真的是轻伤,一般只要达成了赔偿协议并执行了,一般不会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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