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侄子不到两周岁,7月6号中午吃饭时间自己跑到路边,被行驶而来的1辆3轮车车轮轧到右脚脚腕 我侄子不到两周岁,7月6号中午吃饭时间自己跑到路边,被行驶而来的1辆3轮车车轮轧到右脚脚腕,脚腕骨折,加了钢板,脚面受伤,当时就送往医院,对方讲过花多少钱都要给孩子看病,当时也没报警,孩子在医院花了4万多,可能长大走路都会变形,还不能出院,对方花了1万多以后就不愿出钱,现在去立案可以吗?对方是不是应当赔偿医药费?并对孩子的腿负责?
2014-07-10 22:48 短信用户(安徽-宿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张勇律师 2014-07-10 22:55
及时报警,出具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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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儿未满十6周岁在饭店打工,在工作时间内自己泡面被烫伤,饭
3个回复请问没有午休时间,自己决定吃饭时间,然后把泡面扣在腿上烫伤了,算工伤吗?
3个回复我母亲是1建筑工地的临时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中午吃饭时间
12个回复我以40码不到的正常速度行驶在自己的机动车道。(右边)周围没有斑马线,没有红绿,没有斑马线
6个回复在建筑工地上班。中午十1点到十2点属于休息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外出吃饭
7个回复你好,我想问1下上班时间中午在食堂吃饭,路面滑结果摔倒,摔的
6个回复自己车辆在正常行驶过程中,小孩骑自行车撞到后车轮上,导致小孩腿部骨折产生的纠纷。
3个回复我哥和一群人吃饭,其中有一个人喝醉了自己骑车撞路边车上了,我哥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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