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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儿两年前接婚,户口和我在1起,女婿户口在他老家,现在我家拆迁了
我女儿两年前接婚,户口和我在1起,女婿户口在他老家,现在我家拆迁了 我女儿两年前接婚,户口和我在1起,女婿户口在他老家,现在我家拆迁了,请问我女儿所分得的安置补尝费和安置房属他们夫妻共同财产吗?
2014-07-10 21:42 短信用户(重庆)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4-07-11 09:40
您好!
不属于的!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由于存在巨大利益的,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留,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斗争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
根据我们专业拆迁征收律师多年的经验,一般主动斗争会比没斗争获得补偿更多,甚至翻番。
详情可来电来访。
2 乔春长律师  2014-07-10 21:50
夫妻共同财
3 刘小灿律师  2014-07-11 08:13
老师,你的问题在这个平台上咨询过好多次了
如果是补偿给你女儿的那特殊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的,但补偿的土地部分,属于你们家庭所有
4 110网律师  2014-07-11 09:57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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