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定离婚的标准是什么,哪些属于个人房产 8.律师你好!判决离婚的标准是什么呢?哪些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呢?
2014-07-10 08:14 网友(吉林)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4年07月10日 08时17分
婚姻法》第32条第二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我国离婚制度中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是人民法院处理离婚纠纷,决定是否准予离婚的基本原则。
前个人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遵循的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
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这一规定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我国离婚制度中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是人民法院处理离婚纠纷,决定是否准予离婚的基本原则。
前个人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是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我国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规定:“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财产遵循的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
相关法律问题
怎么认定属于个人的房产呢,个人房产离婚时就是我个人的?
1个回复继承的房产属于个人的还是夫妻共同的,夫妻想离婚
1个回复公证除了双方同意后还需要1些什么程序和资料?如公证后房产属于我个人
3个回复夫妻2007年离婚,房产现在办理过户需要什么手续?有哪些费用?
4个回复房产证上有夫妻双方签字,但只有男方指纹,产权属于谁?离婚时房产过户的程序是什么?婚前彩礼可以返还吗
3个回复是否可以不做婚前财产公证也能证明房子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前财产的判定是什么?
2个回复婚前个人房产,婚后拆迁,离婚后补偿款以及安置房屋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共有财产
11个回复婚后买房买车,房产证和机动车使用证上都只写了同一个人的名字,如果将来万一离婚,房产和汽车是否属于夫妻
1个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