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分割 我和我老婆在结婚后购买了一处房产,房产产权人是我一个的名字,实际出资也是我出钱的。我们注册结婚在香港,在内地未有登记;房产坐落在上海市区,目前尚有按揭余额。 这种情况房产将如何分割?
2014-07-10 07:47 网友(福建)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4年07月10日 07时49分
根据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是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办理的按揭手续、支付首付款、取得产权证且证书载明的权利人为一方的。
则房子应该属于一方财产。 根据您的描述,房子应该属于您的个人财产。不过,由于房子分割属于比较重要的事情,建议您咨询一下律师再做决定。
则房子应该属于一方财产。 根据您的描述,房子应该属于您的个人财产。不过,由于房子分割属于比较重要的事情,建议您咨询一下律师再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