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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宅基地拆迁村里说我们外迁过户口让我们掏钱买安置房
老宅基地拆迁村里说我们外迁过户口让我们掏钱买安置房 我家在郑州郑东新区有一所清末传下来的老宅,现在户口都在这里,2012年拆迁东区统计我家6口人赔偿标准,拆迁后,村里以外迁过户口以回迁户为名只安置3人,一人70平方米,并且按3000元平方米价格购买,我们不同意,房子已经被夜里偷拆,上访到市信访,至今没给结果。经过这么长时间协商现在给我们提出的是还给安置3人,一人掏50000元,过渡费按6人给,并说这是东区规定的,如果东区收取41000的安置费的话我们也要跟着掏,请问村里扣我们的房,并让我们掏钱买房是否合理,东区有没有回迁户这样安置赔偿的规定。
2014-07-09 19:47 heizhu……(河南-郑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4-07-10 09:53
您好!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由于存在巨大利益的,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留,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斗争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
根据我们专业拆迁征收律师多年的经验,一般主动斗争会比没斗争获得补偿更多,甚至翻番。
详情可来电来访。
2 110网律师  2014-07-10 00:00
你好,如果对安置补偿有异议,可起诉或申请复议,具体电话咨询或来律所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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