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债务纠纷 我与朋友合伙开个安装公司,各占50%股份。合作期间他以个人名义提取款额比我多30多万,目前公司账户已没有余额。现有债主讨债,公司没有偿还能力,将我二人告上法庭。请问该债务我和我朋友如何承担?如果各承担50%,我可否以其多提款30多万为由,将债务转移给我朋友承担?我是否应该起诉我朋友?
2014-07-07 19:25 weidad……(吉林-白城)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4年07月07日 19时29分
公司资金属于公司财产。在不盈利的情况下,将公司资金直接抽走,属于抽逃资金行为,股东在其抽逃资金范围内承担责任。
2 110网律师 2014-07-07 19:43
你好:按合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