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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能有继承的权利吗?如果有又有多少
我能有继承的权利吗?如果有又有多少 我的爸爸在1991年1月6日死亡。死之前的一年刚造了两层三间的楼房。后来妈妈又找了个外地的入住我家又生了一子。先后把户口迁入我家。而我的户口又迁入配偶家。而且也住在配偶家。明年,我爸妈造的房子可能要动迁。我能继承多少面积的房子?继承的面积是按拆迁前的还是按拆迁后的计算?如果到了明年,超过了二十年的年限,我的妈妈要全部给我的同母异父的弟弟,我还有继承权吗,我的继父有继承房屋的权力吗?
2010-11-19 17:38 袁海康(上海-宝山区)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1-19 18:06
1、我能继承多少面积的房子?
回复:该房屋为你父亲、母亲的共同财产,你可以法定继承该房屋的1/4(若你父亲的法定继承人仅为你母亲和你二人的情况下)。
2、继承的面积是按拆迁前的还是按拆迁后的计算?
回复:按照拆迁前计算。但该计算方式并不影响拆迁安置补偿的应得份额。
3、如果到了明年,超过了二十年的年限,我的妈妈要全部给我的同母异父的弟弟,我还有继承权吗,我的继父有继承房屋的权力吗? 
回复:超过二十年的,你的继承权仍存在,但将丧失胜诉的权利,无法得到安置补偿。在这种情况下,弟弟及继父仍然是没有继承权的,但由于你丧失胜诉权,你母亲可以自由处分该房屋的安置补偿款。

最后,需要提醒的是,动拆迁时一般会冻结产权、户口等变更,建议还是及早起诉确认对房屋的继承权。
2 110网律师  2010-11-19 20:49
你爸妈的房产你有继承权。
3 李军律师  2010-11-19 23:11
1、该房屋为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房产的一半属于你父亲的遗产,应由你和你母亲继承。也就是,你可以法定继承该房屋的1/4;
2、未拆迁的话,按现在的房产来计算;但该计算方式并不影响拆迁安置补偿的应得份额。
3、超过二十年的,你的继承权仍存在,但将丧失胜诉的权利,无法得到安置补偿。在这种情况下,弟弟及继父仍然是没有继承权的,但由于你丧失胜诉权,你母亲可以自由处分该房屋的安置补偿款。

由于20年时效问题,建议尽快起诉分割遗产,确认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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