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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 我姐夫今年34岁,在北京某公司上班,在为公司运送物品途中发生汽车追尾(坐在副驾驶的位置),当场死亡。姐姐今年26岁,有个7岁的女儿,姐夫的养父母(无亲生儿女)70多岁了,姐姐只有姐妹俩,父母50岁了,无经济来源,平日靠两女婿给予经济支持。事故发生后,现在私下协商结果:肇事司机称没有钱,共只赔偿18万元。请问有无起诉必要,假如起诉,大概能得到多少赔偿?
2010-11-19 15:10 mingxi……(陕西-安康)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康治斌律师  电话:13891879542  2010年11月19日 15时42分
你姐夫一个死亡结果,可以得到两份赔偿:一是交通事故赔偿,二是工亡赔偿,两者互不抵消,可以同时享有。
1,应当要求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后享受工亡待遇;包括: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以及供养亲属抚恤金。
2,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要求责任人承当赔偿责任,首先由对方交强险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即12,2万元内)先予赔偿,不足部分由双方责任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的责任比例予以赔偿。如果数额想擦不多,可以不起诉,如果数额相差太大,诉讼就是有必要的。
3,建议不要私了,否则一旦出现问题,麻烦会很多,对受害人一方极其不利。受害人可以依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切记,一旦私了,出现问题,律师也无能为力,请三思而后行。

以上解答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2 110网律师  2010-11-19 15:13
    很有必要起诉,具体金额因为各地的城镇和农村的生活标准不一致,故不能准确的计算.需要查阅当地的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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