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商品房的房产证办理中的税务问题。 我咨询的是房产证办理的问题,问题如下:
我08年购买了一间商品房,至今房产证未能成功办理,原因是:
卖房一方在协议书中说明:购房款45.5万元,买方先付41.5万元,余款4万元。办理房产证所需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等卖方办理好房产证后,再付余款。
现在对方办理房产证似乎剩最后一关了,就是打税的问题,他们说让我交完税才肯办理房产证,否则不予办理,请问我该怎么办?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我08年购买了一间商品房,至今房产证未能成功办理,原因是:
卖房一方在协议书中说明:购房款45.5万元,买方先付41.5万元,余款4万元。办理房产证所需的一切费用由卖方承担,等卖方办理好房产证后,再付余款。
现在对方办理房产证似乎剩最后一关了,就是打税的问题,他们说让我交完税才肯办理房产证,否则不予办理,请问我该怎么办?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2010-11-19 13:38 z99262……(海南-海口)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0-11-20 13:15
有约定的从约定,对方违约你可以起诉对方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