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山二次转让 集体荒山经协议由受让方承租三十年,每五年交予一次租金,第三次应交予的租金无通知情况下拖延五个月未交予。受让方在未经发包方的知情下私自转让与第三方经营,并且盗用村民小组的名字与第三方签订转让协议。请问发包方怎样要求赔偿并且与受让方解除合同?
2014-07-05 14:49 461937……(广西-南宁)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胡爱军律师 2014-07-05 18:25
可以起诉要求解除合同
2 110网律师 2014-07-05 22:23
可起诉解除合同,收回荒山
3 郭庆涛律师 2014-07-06 12:21
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并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