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中投国创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班,工作失误,我把公司笔记本弄丢了 我在中投国创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班,工作失误,我把公司笔记本弄丢了
公司将一台笔记本电脑交给我负责,但同时也告诉大家,到会场以后大家可将一些私人物品或不会马上使用的公司物品前台。我需要用电脑是,就发现电脑已经不见了。经询问,负责前台的同事说没注意。很快,我与另一位同事(因前台的同事不能离开)前往会场的派出所报案,又在警察的帮助下,找到会场的监控室,调取当时监控录像,但无果。 应该谁来承担责任
公司将一台笔记本电脑交给我负责,但同时也告诉大家,到会场以后大家可将一些私人物品或不会马上使用的公司物品前台。我需要用电脑是,就发现电脑已经不见了。经询问,负责前台的同事说没注意。很快,我与另一位同事(因前台的同事不能离开)前往会场的派出所报案,又在警察的帮助下,找到会场的监控室,调取当时监控录像,但无果。 应该谁来承担责任
2014-07-04 09:30 多喝水些(北京-延庆县) 已有 14 位律师回答
1 陈亮律师 2014-07-04 09:37
应当由公司负责,因为你已经按照公司要求放置前台,所以前台代表公司负有保管义务。
2 赵亮律师 2014-07-04 09:44
你没有过错不需要赔偿。
3 110网律师 2014-07-04 09:46
是公司管理的缺失。
4 徐卫东律师 2014-07-04 09:46
你好,应该由公司负责的,前台有保管义务。
5 北京石建伟律师团队律师 2014-07-04 09:52
没有过错不需要赔偿
6 孙新律师 2014-07-04 10:01
你好,是公司管理的缺失。如有不解,请来电咨询
7 孙新律师 2014-07-04 10:13
说不清,在没有侦破前只有你先承担赔偿责任。
8 申维丰律师 2014-07-04 10:14
及时报警解决。
9 孙新律师 2014-07-04 10:18
如果证明是在前台存放时丢失,前台应该负责。
10 赵剑律师 2014-07-04 10:40
您好,笔记本属于贵重物品,如果在前台保管时没有说明,对方是可以减轻赔偿责任的
11 孙新律师 2014-07-04 11:00
需要看是谁的过错,谁有过错谁承担责任
12 孙新律师 2014-07-04 11:00
如果您有证据证明是按照公司要求将笔记本放到了前台,就不应当承担责任。
13 孙新律师 2014-07-04 13:15
你应该不构成重大过失,不需要承担责任。
14 李建成律师 2014-07-04 21:50
根据过错来承担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