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房产、遗产分配 房子现居情况:
1.房子为1996年世纪大道动迁时,我,老公,儿子,公公用上海人头费买的。房屋产权
为【公公】,公公于2002年病逝,立下遗嘱,房子一半给孙子(即我儿子),另一半给
婆婆居住,待婆婆身故后,这一半也给孙子(即我儿子)。
2.2008年,婆婆将房屋产权人更改为【老公、婆婆】。并将遗嘱进行公证,篡改了遗嘱
,改为房子一半给老公,另一半待她身故后再进行分配。遗嘱由婆婆保存,我只有公公
在世的时候见过。
3.1996-今,我,老公,儿子,公公,婆婆一直居住在此房,且我和老公没有额外的房
产。
4.儿子于2008年结婚,媳妇也居住于此房,儿子和媳妇没有额外的房产。
婆婆家情况:4儿子1女儿
户口情况:
1.我,老公,儿子户口在上海,即在此房里。
2.婆婆户口不在上海,在浙江舟山。
3.婆婆女儿户口在上海,3儿子户口在浙江舟山。
4.媳妇户口不在上海。
现婆婆要卖房,房一旦卖出,我与儿子、媳妇将没住所。
这边特别向专家请教一下,不知卖此房我与儿子、媳妇能参与分款吗?如果能,分到比
率将如何计算?如果不能,我们应该如何保证自己的利益?
1.房子为1996年世纪大道动迁时,我,老公,儿子,公公用上海人头费买的。房屋产权
为【公公】,公公于2002年病逝,立下遗嘱,房子一半给孙子(即我儿子),另一半给
婆婆居住,待婆婆身故后,这一半也给孙子(即我儿子)。
2.2008年,婆婆将房屋产权人更改为【老公、婆婆】。并将遗嘱进行公证,篡改了遗嘱
,改为房子一半给老公,另一半待她身故后再进行分配。遗嘱由婆婆保存,我只有公公
在世的时候见过。
3.1996-今,我,老公,儿子,公公,婆婆一直居住在此房,且我和老公没有额外的房
产。
4.儿子于2008年结婚,媳妇也居住于此房,儿子和媳妇没有额外的房产。
婆婆家情况:4儿子1女儿
户口情况:
1.我,老公,儿子户口在上海,即在此房里。
2.婆婆户口不在上海,在浙江舟山。
3.婆婆女儿户口在上海,3儿子户口在浙江舟山。
4.媳妇户口不在上海。
现婆婆要卖房,房一旦卖出,我与儿子、媳妇将没住所。
这边特别向专家请教一下,不知卖此房我与儿子、媳妇能参与分款吗?如果能,分到比
率将如何计算?如果不能,我们应该如何保证自己的利益?
2010-11-18 14:44 sining……(上海)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1-18 15:04
你婆婆无权处置该房,你们应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 110网律师 2010-11-18 15:06
因为房屋是当时动迁时分得的,所以可以要求法院确认你及你儿子对此房也享有产权。
3 110网律师 2010-11-18 16:29
你婆婆只有部分的产权,你们可以起诉要求按遗嘱分配份额,你们这种情况的析产较为复杂,建议找律师咨询,以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有需要请来电话咨询
4 袁文祥律师 2010-11-18 20:12
你老公和婆婆是产权人,他们二人必须一致同意才能出售此房产,其他人无权!详情可来电咨询,律师为你提供有效的帮助!
5 李军律师 2010-11-19 10:53
初步判断如下:
1、如果你能有2002年的遗嘱,你婆婆更变产权人的行为是没有依据的;
2、你和你儿子属于被安置人,享受居住权,甚至产权,因此,有权不同意卖房;
3、总之,你婆婆无权卖房。
最好委托律师处理,进行析产。
1、如果你能有2002年的遗嘱,你婆婆更变产权人的行为是没有依据的;
2、你和你儿子属于被安置人,享受居住权,甚至产权,因此,有权不同意卖房;
3、总之,你婆婆无权卖房。
最好委托律师处理,进行析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