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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
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 2012年3月底签订的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合同上写的是2013年底交工,到了2013年底建筑商没按时交工,给的补偿金,到2014年6月底准时交工,到了日期建筑商还是不给交工,还是往后延期,关于这件事得这么办?
2014-07-02 13:02 285088……(吉林-白城)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4-07-02 13:12
您好!
严重违约的。
只能集体起诉解决吧!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由于存在巨大利益的,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留,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斗争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
根据我们专业拆迁征收律师多年的经验,一般主动斗争会比没斗争获得补偿更多,甚至翻番。
详情可来电来访。
2 孙新律师  2014-07-02 13:42
你好,这是严重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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