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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股份企业个人的股份问题
国有股份企业个人的股份问题 我们单位公司成立时,注册资金10万元。要求我们员工交1000元说是股份按每年20%给分红(每年200元)。10年期间也没给分红。现在换法人了,要把我们的股份给退了。就给3000元。请问这样合法吗?1000元要是按分红10年连本带红利该给多少呀。请帮下忙。我们单位是国企。
2014-07-01 19:11 wsm102……(吉林)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胡爱军律师  2014-07-01 19:13
当然不合法的
2 钟欣主任律师  2014-07-02 06:58
按公司章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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